本所於開放一般接見初期將進行「人流降載」防疫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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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2-1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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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本所於開放一般接見初期將進行「人流降載」防疫措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法務部矯正署110年7月23日法矯署安字第11004004400號函辦理。
二、現行本所依前項函示賡續暫停一般接見及外界送入飲食、物品等,而為避免開放接見初期人潮暴增難以落實防疫措施,先行規劃一般接見防疫管控如下:
(一)為維持社交距離,本所候見室座位採梅花座,接見窗口減半並採間隔窗口使用(原16窗降為9窗)。
(二)開放辦理期間,收容人每週接見以1次為限。另依累進處遇級別每週可辦理2次以上者,當週第2次改以通訊設備接見方式辦理。
(三)接見以親屬或家屬為原則,每窗限1位民眾。如攜帶未滿12歲兒童或因年邁、身障、罹病或需他人協助情形,得增加1人。
(四)收容人於新收隔離期間,一律使用通訊設備方式辦理接見。
(五)符合接見資格者,得自外界送入飲食、物品及金錢,或於合作社外門市購物。
三、有關本所各項防疫管控措施爰請民眾配合,如經說明、勸導仍不配合者,即依監獄行刑法第69條第2項規定,拒絕受理接見。
四、為維護民眾健康及減少舟車勞頓,請善加利用「通訊設備」申辦接見,降低染疫風險。
五、有關開放辦理一般接見之日期,將視疫情發展並以本所公告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