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編制及職掌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6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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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隸屬法務部矯正署,置所長一人,綜理全所事務。秘書一人,襄助所長處理所務及綜核文稿。並分置戒護、總務、作業、輔導、衛生五科,及人事、會計、統計、政風四室等單位,分掌有關業務,並由各單位主管組成所務委員會。全所員額編制為一百零九名(含少年觀護所六名)。
科室 | 掌理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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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科 | 1、收容人之入所指導。 2、收容人之生活輔導。 3、收容人之性行觀察。 4、收容人之文康及體能活動。 5、新聞書刊閱讀、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。 6、有關機關(構)、團體或人士協助推展輔導、演講及宗教宣導。 7、其他有關輔導事項。 |
作業科 | 1、作業之指導及技能訓練事項。 2、作業種類之選擇及作業計畫訂定事項。 3、作業材料之購置、收支及保管事項。 4、作業課程編訂、成績考核及勞作金計算事項。 5、作業之配置及調動事項。 6、作業契約之擬定事項。 7、作業器械之增置、收發、保管、檢查及修理事項。 8、成品之評價、發售及保管事項。 9、管理作業人員之調度、考核事項。 10、其他有關作業事項。 |
衛生科 | 1、看守所之衛生計畫及其設施與指導事項。 2、傳染病預防事項。 3、收容人健康檢查事項。 4、收容人疾病醫治事項。 5、病舍管理事項。 6、藥品調劑、儲備及醫療器械管理事項。 7、藥物濫用之防治與輔導事項。 8、被告疾病或死亡陳報事項。 9、其他有關衛生事項。 |
戒護科 |
1、看守所戒備及收容人之戒護事項。 |
女所 | 1、女性收容人之戒護管理事項。 2、辦理女性管理員之常年教育訓練及勤務分配事項。 3、有關女所收容人飲食、衣著、臥具、用品之分給及保管事項。 4、女性收容人環境清潔事務之執行。 5、女性收容人之行為考察及奬懲之執行。 6、女性收容人之接見、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。 7、女性收容人舍房、工場之查察、管理及身體物品搜檢。 8、其他有關女所戒護事項。 |
總務科 | 1、文件之收發、撰擬及保存事項。 2、印信典守事項。 3、經費出納事項。 4、建築修繕事項。 5、被告糧食之收支、保管、核算及造報事項。 6、不屬於其他各科事項。 |
人事室 |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 |
會計室 | 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事項。 |
政風室 |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 |
兼辦統計室 | 依法辦理統計事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