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意信箱流程步驟說明:
1.民眾進入民意信箱填寫陳情資料並送出電子郵件。
2. 秘書室民意信箱專責承辦人員收件。
3. 依陳情內容,依各科室業務職掌,交由權責科室辦理。
4. 權責科室承辦人簽收後,按公文流程將擬辦情形簽陳主管核可。
5. 承辦人根據簽陳核可內容,在公文辦理時限內,依權責用公文或電子郵件予以答覆。
(回覆時程:依照公文控管時程進行管制作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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