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業職訓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4-10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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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作業:斟酌收容人刑期、健康、技能及出獄後生技等,依本所各作業科目性質分派收容人從事勞動或提供勞務,參與作業之收容人依據勞動時間、勞動能率、承攬契約等方式計算勞作金。作業目的旨使收容人養成勞動習慣及學習作業技能、陶冶性情,收容人作業所得並可自行運用,以減輕家庭支出。本所作業科目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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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品科:紙袋、紙盒之監內委託加工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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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品科:稻草編織、棉花棒包裝之監內委託加工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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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膠科:吸管類產品包裝之監內委託加工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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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滌科:衣物洗燙之監內之委託加工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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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工科:從事監內炊事、打掃、營繕、看護等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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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役科:收容人自行外出從事監外僱工作業,無須戒護人員監督,下班後回到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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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營作業科:以機關之名義採用企業化方式經營理念,購置設備及原料,自創品牌由收容人從事生產再由機關媒介銷售及營運。如目前本所自營產品有客家肉粽、水晶餃、水餃、煎餃、蛋捲及醬油等。
二、職業訓練:為培養收容人專長技能及職業探索及協助其出監後復歸社會,本所開辦各類技能訓練課程,依收容人意願報名參加,為期3個月至6月不等之短期職業技能性處遇。例如本所開辦烘焙食品班、中餐烹調班、木雕班、美容指甲彩繪班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