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
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中文網:回首頁

:::

我跟先生辦完公證結婚後一直沒有時間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為什麼我有公證結婚證明還是不能辦理接見呢?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11-06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5693
辦理接見一定要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,以辨識是否為收容人之親屬,既然身分證件及戶口名簿未登載,就視同為朋友,必須要等到收容人三級以後方可辦理接見。
回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