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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中文網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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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已出監(所)之受刑人,要申請『出監(所)證明』,該如何申請?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11-06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3102

◎非利用網路申請:

出監收容人必須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本所辦理,如委託親屬前來代辦,必須攜帶委託書、出監收容人身分證,代領人身分證、足以證明雙方親屬關係之文件以供查核。

相關申請表及委託書:均可至“法務部線上申辦系統”下載,

◎利用網路申請:

1、請連結至“法務部線上申辦系統”下載『出監證明申請書』。

2、確實填寫申請表所列每一欄位(並請簽名蓋章)連同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郵寄本所。

3、機關收到申請書審核後,機關長官開具『出監證明』,並以郵寄方式寄予申請人。(請自備回郵信封填妥收信地址及收件人姓名)。

◎詢問電話:請洽本所總務科(名籍股)(037)361510轉11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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