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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中文網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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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容人外出委託計程車運載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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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11-06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233
主旨:本所辦理收容人外出委託計程車運載,公告遴選辦法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遴選方式: (一)計程車排氣量為1,800CC以上,出廠年限在6年內,並定期接受檢驗。 (二)採公開登記,繳交駕駛執照、行車執照及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影本、計程車駕駛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與聯絡電話。 (三)依本所遴選計程車評分標準表,進行審議篩選。 (四)審議篩選後由戒護科列管車號及駕駛人,依順序委託運載。 二、車資參考苗栗計程車統一價目表訂定之收費議價(如參考表1),前項車資均含等候時間。 三、委託運載期間:自108年7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。 四、為維護戒護安全,路程較遠者,本監將以排氣量較大之車輛為優先選擇。 五、符合上述條件之駕駛人,請於108年6月12日至108年6月18日上班時間,至本所總務科辦理登記。 六、公開遴選時間及地點:108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 所行政大樓2樓簡報室辦理遴選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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