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 : 公告本所接受外界捐贈財物
公告事項 :
一、本所於109年11月19日接受栗華大飯店捐贈新台幣肆仟參佰肆拾捌元整,做為本所收容人保險費使用。
二、本所於109年11月19日接受興民農場捐贈新台幣伍仟貳佰貳拾元整,做為本所收容人保險費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