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酒駕收容人「酒精濫用者次級預防-法治教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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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2-1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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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法治教育: 1.拒測酒測罰緩提高至18萬,5年內再犯,拒測每次加18萬,累積無上限。 2.實施同車乘客連坐罰,騎自行車酒駕超標也提高處罰。 3.酒駕重考駕照後,先酒癮戒治,限駕酒精鎖車。 4.加重再犯酒駕致人死傷刑事責任,最重達無期徒刑。 5.酒駕意圖致人傷亡以殺人或傷害罪論處,最重可判死刑。 6.機汽車罰鍰最高分別為9萬及12萬,再犯每次加9萬,累計無上限。 |
時間:111年7月25日
地點:教誨堂
授課講師: 何邦超 律師
參加人員:收容人10名
主辦單位:輔導科
課程介紹:
培養收容人公民素養與法治精神、法律知識,藉由修復式司法,讓雙方當事人都能從衝突事件中和解,放棄防衛與責罵,找出解決方法,攜手回歸社會。